通知公告:

住院须知

 

1、标本留取:早上4:30-5:30抽取血样,如需留取痰、大小便标本,请您留取当天早晨第一次的痰、大小便,送检验科。

2、查房时间:上午8:00-10:00。

3、探视时间:上午10:00-20:00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