通知公告:
宣城市立中医医院食堂招标公告
宣城市立中医医院食堂招标公告
为深化医院后勤服务社会化改革,适应医院的持续发展,使医院职工、病人及其家属有一个良好的就餐环境和优质的用餐服务,做到食堂经营有人管、饭菜质量有人抓,经医院研究决定,将我院食堂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对外承包经营。
1. 招标要求
1、 遵纪守法、品行端正、身体健康,有食堂经营及管理经验。
2、 承包方所有工作人员必须持有健康证方能上岗。
3、 承包方必须遵守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、履行签约协议、接受职工代表对食堂饭菜及服务质量的评估。
4、 承包方必须按照合同约定按时缴纳电费、水费等其他相关费用,同时须向医院缴纳承包风险押金10000元,如无特殊情况,解除合同时无息全额退回。
2. 招标内容
医院食堂承包经营,承包期限三年,合同一年一签,次年根据考核情况,如无问题续签合同。
3. 招标形式
1、 公开招标,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。
2、 此次招标将采用综合评估法,各投标方应结合我院实际情况,提出符合我院切实可行的管理方案和运行机制,依据本招标书第五条:评估考虑的因素,由医院综合评定最优的投标人为中选人选。
4. 双方责任:
甲方责任(院方)
1、 甲方提供医院食堂用房(约800平方米)及水电。
2、 提供现有设施:消毒柜、冰箱、锅、灶等。
乙方责任:
1、 食堂内水电费、天然气费、液化气费和日常维修费用均由承包者自行承担。
2、 乙方提供的饭菜定价应合理合规,不得高于区域内市场均价,乙方为患者提供来料加工,可适当收取加工费。
5. 评估考虑的因素
1、 投标方需有经营食堂或餐饮业经历,经营优势明显、实力强。必须服从医院管理,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医院的规章制度。
2、 承包人需提供符合我院切实可行的食堂经营方案、服务承诺、经营优势。
3、 承包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经营业绩,无任何不良经营行为。
4、 承包人自主招聘和辞退食堂从业人员,应符合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》等政策法规、规范用工、所聘人员相对稳定,持有效健康证、定期进行相关体检,确保从业人员的身体健康。
5、 承包人必须服从甲方管理,恪守经营工程,严禁超范围经营、承包人的各种主副食原料必须从国家工商部门认可的经销企业进货,承包方应索证备查,并建立主副食台账。严禁采购三无、变质过期、有害物质污染等其他不符合食品卫生标准和要求的食品及调味品。如发现承包人违约,甲方有权责令承包人做出检查或停业整顿,停业整顿期间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承包人承担。
6、 承包人必须做好环境卫生工作,严防食物中毒。如发生卫生事故或相关部门检查不合格。承包人承担引起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,清洁卫生的工具承包商自理。
7、 承包人必须对食堂员工加强防火、防盗和劳动保护平安教育,落实平安防范措施,如因承包方原因发生火灾、工伤等事故,由承包方负全部责任,如造成财产及人员伤亡的,承包人应负赔偿责任。
6. 投标邀请公告
公告发布在宣城市立中医医院及泾县中医院官网,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7月15日下午17点30分。
投标地点:泾县中医院采购中心
联系人:陈老师
电话:18110868062
开标(竞争性谈判)时间及地点:另行通知
宣城市立中医医院
2024年7月4日